一般情况下,签署了拆迁协议之后是不能作废的,这是由协议的性质所决定的。拆迁协议是政府机构和拆迁对象之间达成的一种法律约束力较强的协议,双方应当遵守协议中规定的各项条款。
但个别情况下,拆迁协议可以发生作废。这类情况通常发生在以下情形:
1、拆迁协议存在不合法条款。如果拆迁协议中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损害拆迁对象合法权益的条款,那么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2、拆迁协议签约过程存在瑕疵。如果签约过程涉及贿赂、威胁、欺诈等非法手段,或者签约双方并未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达成协议,那么拆迁协议也可能被视为无效。
3、双方协商达成解除协议意向。如果签约双方在特定情况下考虑到自身利益需要,双方可以协商解除拆迁协议。
总之,如果拆迁协议已经生效,除非涉及到以上情况,否则不应当轻易作废。签署拆迁协议时,签约双方应当充分考虑到自身利益,并确保协议的公正、合法性和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