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离婚协议的书面表达,由离婚双方自己商定、自行起草的协议书。通俗地说,就是离婚双方自己写下的离婚协议。一般来说,自愿离婚协议书应该符合法律的规定,而且必须经过当地人民法院认可才能够生效。
撰写自愿离婚协议书的重点是:双方自愿协商,确保意见统一;要包含双方对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配偶赡养等问题的协商结果。具体来说,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财产分配问题。包括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财产名下归属、债务分担等问题。
2、子女抚养问题。包括子女的监护权、抚养权、探视权等问题。一般来说,需要明确谁抚养孩子,如何抚养以及孩子日常生活的照顾等问题。
3、配偶赡养问题。如果有一方年龄大,不能独立生活,可以明确另一方的赡养义务,以及赡养的支付方式和金额等问题。
总之,在起草自愿离婚协议书时,离婚双方应在平等自主、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尊重对方的意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推动双方离婚事宜的妥善解决。同时,建议离婚双方在起草自愿协议书之前,可以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协议书的合法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