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财产归属问题,要根据夫妻双方的协议和法律规定来确定。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夫妻双方可以就共同财产的分配达成协议。如果双方没有争议或者已经协商妥当,离婚协议可以写明财产分配方案并按照该方案执行。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该按照一定比例分享财产。具体分配比例的确定要看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在婚姻期间劳动收入相对平均,贡献也差不多,那么就应该平等分配财产。如果一方在婚姻期间承担了更多的家务或子女抚养等工作,另一方没有付出同等的劳动,则应当给予补偿。
然而,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财产的归属可能会偏向一方。比如,如果婚姻中存在家庭暴力等现象,协议离婚时可能会将全部财产判给受害方,以作为一种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再比如,如果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不断地追求个人事业并获得了大量的财产,而另一方并未投入同等的努力,那么在离婚时可能会给予财产偏向于努力的一方。
总的来说,协议离婚财产归属是需要通过双方沟通、协商并按照法律规定来解决的。只有在双方坚持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时也尊重对方权利和利益的情况下,才能达成合理和谐的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