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在犯罪行为中,违反了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职务义务,侵犯了国家和社会财产,破坏了社会经济发展的正常秩序。因此,如何惩治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给予适当的判罚,成为了刑法实施中所必须面对和处理的问题。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其法律后果应作如下考虑:
一、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情形
挪用公款,是指国家机关、团体组织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在办理公务时,将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金挪作他用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情形,应符合两个基本条件:第一,必须存在特定的职务关系;第二,必须存在特定的资金关系。只有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刑事责任的认定
犯挪用公款罪,需要在满足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的基础上,认定犯罪人的主观方面,即犯罪人的犯罪动机、犯罪目的、犯罪手段、犯罪后果以及犯罪认识等各方面的情况。只有充分认定这些情况,才能能够清楚地区分犯罪人的犯罪程度,对于具有不同性质和情节的挪用公款罪,应适当地予以区别。
三、刑罚的量刑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情形,需要依据实际情况予以严厉的打击。其中,挪用公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处以10年以上、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可以处以五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可以与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相结合的,也可以单独处以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需要说明的是,对于处以无期徒刑的犯罪,至少需要服刑30年及以上才能获准假释。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是一种严重的职务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和公民的权益,损害了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形象和信誉,破坏了社会正常经济秩序。应当切实发挥刑法在惩治此类犯罪方面的作用,对于涉及挪用公款等行为的违法犯罪活动,应严格依法处理,给予适当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