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变更抚养权公证是指当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决定变更孩子的监护人时,必须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这种公证可以保障变更结果的合法性,同时也可以保障子女的利益,避免出现后悔等情况。
在中国,公证是指由专门的公证机构,对涉及在法律上具有法律效益的行为或事项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一种行政法律程序。因此,如果一家人决定自愿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他们需要前往公证处完成公证程序。公证处一般都设立在国家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国有和集体单位等机构内,并且在市区和城镇均设有公证处,方便各地公民前往处理。
具体到办理自愿变更抚养权公证的流程,在父母双方协商一致之后,首先要去公证处将协议书填写完整,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子女身份证等。公证员在确认双方真实意愿的前提下,会核对材料并进行公证。公证完成后,公证员会交给办理人一份公证书,该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公证书的内容进行执行。
总之,如果有需要变更抚养权的情况,建议父母双方必须达成一致后,前往当地公证处进行自愿变更抚养权公证,以保障孩子和双方的权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