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一家人拆迁只能有一份协议,因为拆迁协议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与被征收人或业主进行协商、签署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理化,保护被征收人和业主的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是同一家人,他们所享有的物权是相同的,因此无需签订两份协议,这样只会增加政府或开发商的工作量,增加签订协议的难度和时间成本,同时也可能引起争议和矛盾。
然而,在极少数情况下,一家人拆迁也有可能会签订俩份协议。比如在一些城市,由于拆迁空间紧张,政府或开发商对被征收人或业主安置的房屋类型、面积、位置等问题进行了多次协商和商议,因此对于同一家人拆迁来说有可能出现不同安置方式和标准的情况,从而导致他们与政府或开发商签订了俩份协议。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也只是安置方式不同,被征收人和业主所享有的权益应该是一致的,因此俩份协议也应该保持一致性,避免引起各种纷争。
总的来说,一家人拆迁一般只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政府或开发商也会根据被征收人或业主的具体情况给予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如果出现了特殊情况,需要签订多份协议时,就应该尽量确保协议的一致性和合理性,避免引起矛盾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