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
我是男方,因为夫妻双方性格不合,生活不相容,且感情已破裂,决定离婚。在双方协商中,达成了离婚协议书,现按照司法程序递交给贵庭审核。
一、财产分割
双方的财产情况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我们没有共同财产。
2.个人财产:各自的个人财产均由个人所有。
基于以上情况,我和太太同意,离婚后的财产由各自所有,不请求对方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子女抚养及赡养问题
我们没有子女,无需解决子女抚养及赡养问题。
三、离婚后的志愿服务协议
我和太太在本次离婚协议书中达成以下志愿服务协议:
我们同意在离婚后,不会进行攻击或诋毁对方,不会涉及到对方的隐私信息。同时,我们将在有关的社交媒体平台上发表一致的声明,表明我们离婚并未因涉及家暴、出轨、金钱等问题,以减少外界的对离婚的刻板印象和非议。
以上是我们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希望法庭能够审核通过,并让我们按照协议和法律程序顺利离婚。最后,感谢法庭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