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居民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上取得的居住用地。在实行城乡统一的房地产管理制度之前,农村宅基地属于自有住房。但随着城乡统一的房地产管理制度的全面推行,农村宅基地的法律属性发生了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而不是个人所有土地。因此,农村宅基地不属于自有住房,但属于被允许土地使用的一种特殊形式,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可以建造住房,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的功能除了居住外,还可以用于农业生产或养殖等用途,但不得用于商业经营或转让。同时,宅基地使用权也有一定的法律限制,比如不能继承、不能出租、不能抵押等。
综上,农村宅基地不属于自有住房,而是一种特殊的土地使用方式。农村居民在宅基地上建造住房时,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