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的补偿标准是由国家进行规定的。具体来说,宅基地所有权人在其被征收后,可以获得两方面的补偿:一方面是经济补偿,另一方面是优先选用宅基地的权利。
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后的补偿标准相对较为统一。根据不同的补偿标准计算方法,补偿金额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国家规定的补偿金额是:在城市、城镇征收宅基地时,补偿标准为土地征收款项的50%;在乡村征收宅基地时,补偿标准为土地征收款项的70%。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土地征收款项并不包括补偿农村家庭搬迁安置费用等其他费用。
优先选用宅基地的权利方面,该条规定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农民的基本居住需求,使他们不因宅基地的征收而失去住房。如果农民在征收后,需要重新安置住所,则要给予优先选择宅基地的权利。具体方案可根据当地政府的政策制定。
总的来说,被征收农村宅基地的补偿和权利优先选用规定旨在保护农民的权益和基本的居住需求。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政策的执行应该严格按照行政程序进行,以确保农民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