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一般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按照法定程序对农村居民的土地用途进行变更或征收,这种行为通常会造成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受损。对于农村宅基地被征收的补偿,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优先安置。
经济补偿是指当事人根据被征收土地的用途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获得的一定量的经济赔偿金。具体口径一般为土地的市场价值,最低不得低于土地上的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对于被征收的土地,经济补偿的金额应该由相关政府部门核定并向当事人进行支付。
此外,被征收的农村宅基地房屋的补偿应该分为两种情况。在征收过程中,如果房屋是征收土地的附属物,那么它的补偿合法应该并入体内,不得单独计算;如果房屋是独立的产权单位,那么房屋的补偿另外计算。
优先安置则是指政府部门应该为被征收的当事人提供安置房屋等福利。当事人可以将经济补偿金用于购买新房屋或经营资金,也可以选择优先安置方案,寻求安置房屋等帮助。此时,由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为当事人安置房屋,解决其居住等问题。
总的来说,农村宅基地被征收后,当事人应该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和优先安置,这是国家对于农村建设的一个规定。政府部门应该依照法律规定合理、公正地处理这些事宜,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