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能否过户,这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协议条款。如果离婚协议中规定了房产过户的事项,那么就可以进行过户,否则就不能。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如果拥有共同的房产,离婚协议中的处理方式可能有以下几种:
1. 共同出售房产并平分所得。这种情况下,如果房产已经出售,就不存在过户的问题了;如果还没有出售,那么在协议中规定好出售的方式和时间,卖出后再平分所得。
2. 自愿放弃房产。如果其中一方愿意放弃房产,那么另一方就可以独自过户。
3. 共同所有房产。如果夫妻双方都想继续拥有房产,可以在协议中规定谁在现阶段居住,谁在未来拥有优先购买权等权益分配方式。
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处理房产,在协议签署后,双方需要依据协议完成相应程序。如果房产需要过户,就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支付相应的税费。需要注意的是,协议中的房产处理方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否则无效。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财产,应该归为夫妻共同财产,无法在离婚协议中规定由其中一方单独占有。因此,夫妻离婚后的房产处理有时需要咨询专业律师并了解相关法律条款,以避免出现纠纷和后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