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子协议公证是为了保障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涉及房屋产权的问题。以下是房子协议公证的基本要点:
一、公证书的格式要求
1. 公证书应列明双方离婚的事实和协议内容;
2. 公证书应列明共同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地址、建筑面积、房屋权证情况等;
3. 公证书应列明离婚后房屋分割的具体方式和规定;
4. 公证书应列明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和承诺;
5. 公证书应由离婚双方、公证员或已获得公证授权的律师签署并盖章。
二、离婚后房屋分割的具体方式和规定
1. 双方达成的房屋协议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一方购买另一方房屋的份额、出售共同房屋的份额等;
2. 如果一方购买另一方房屋的份额,应注明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
3. 如果出售共同房屋的份额,应注明出售顺序和协议的时间;
4. 对于共同借款的情况,应由双方协商还款方式和责任;
5. 对于共同房产的维修和保养,应由双方协商具体事项。
三、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和承诺
1. 离婚公证书中应包含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例如:不得干扰另一方生活、工作等;
2. 对于共同房屋,应列明各方的权利义务,即如何享有和维护房屋;
3. 对于购房者,应列明房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的保证;
4. 若对方不履行协议,应在公证书上明确写明违约责任和惩罚措施。
总之,离婚后的房子协议公证必须符合法规,保障离婚双方的权益。离婚公证书的有效权利是等同于法定效力,离婚双方可以享受到公证书所确立的相关约定产生的法律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