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协议书是指夫妻双方为逃避应承担的法律、经济责任而伪装离婚,事实上双方并未真正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对婚姻关系的稳定造成严重破坏,而且违反了国家法律的规定,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因此,如何认定假离婚协议书的有效性?
首先,要看假离婚协议书的性质。如果协议书实质上属于夫妻双方公正自愿达成的离婚协议,内容合法、合理,没有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那么应该被认定为有效。
其次,要看假离婚协议书的目的。如果协议书的目的是逃避婚姻法律后果,如逃避经济赡养义务、减轻配偶财产分割等责任,那么应该认定为假离婚协议书无效。
最后,要看假离婚协议书的行为方式。如果离婚协议实质上没有经过真实的离婚程序,如未经过法院审判、未注册民政部门备案等,那么应该被认定为无效的假离婚协议书。
总之,对于假离婚协议书的认定,应该综合从协议书的性质、目的、行为方式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在实际应用中,需要由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进行认真审查和认定,从而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