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对夫妻关系的解除,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离婚。然而,由于协议离婚是通过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其程序比较简单,因此有些人认为可以不去登记地就完成离婚手续。但事实上,协议离婚同样需要在民政部门登记,否则离婚并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首先,民政部门是法律规定的唯一注册机关,只有由其审批通过的协议离婚协议才能产生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离婚,而是直接将协议交由公证机构公证,这种做法并不能起到解除婚姻关系的作用,双方仍然是合法夫妻,各自有法律权利和义务。
其次,在没有前往民政部门登记的情况下,协议离婚协议容易存在争议和风险。例如,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明确规定抚养子女、财产分割等问题,且协议未得到有效的法律认可,这些问题将无法得到有效的解决。此外,如果协议离婚后未及时登记,一方可能会利用法律空白或法律漏洞,以此为由继续享有离婚前的财产和权益。
因此,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调解离婚,在达成协议后都需要前往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手续,以确保离婚具有法律效力,同时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