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通常指的是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以书面形式签署离婚协议,再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离婚的方式。在中国,目前法律规定协议离婚需要进行两次登记手续,以下具体解释:
第一次登记是在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的。双方需要提交离婚协议书,身份证明及户口本等材料,由工作人员审核并予以登记。此次登记是为了确保离婚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实现婚姻关系的有效中断。如果其中一方没有到场,则需要提供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第二次登记是在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分局进行的。双方需要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书,以及身份证明等材料。该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并予以登记。同时,由于离婚后涉及到很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在离婚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各项事宜,以避免日后的纠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其中一方在登记前已经移民或办理了护照等相关手续,另一方在协议离婚后想要追讨相关财产或承认离婚无效,也需要自己先解决移民或取得护照等问题,才能进一步追诉或申请撤销离婚协议。
综上所述,协议离婚需要进行两次登记手续,且其有效性取决于离婚协议书的具体规定和法律程序的严密执行。如果夫妻双方认真协商,明确约定各项事项,遵循法律程序,协议离婚可以为双方节约时间和精力,达成和解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