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的房产是夫妻在婚姻期间共同买下或者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购买的房产。在离婚协议中,对于房产的归属问题,需要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对于共同购买的房产,可以选择江滩协议等方式进行析产。具体流程为:首先,夫妻双方在协议中明确房产的价值并确定一个公正的评估机构或者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师根据市场价格等因素评估房产的价值。
其次,以评估出来的房产价值为基础,在协议中明确房产归谁所有。如果双方同意分居,那么可以分别分得属于自己的房产,如果一方愿意出售,那么可以按照协议中的规定将房产卖掉并将价值平分。
对于个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要看夫妻是否在婚姻期间曾经联名还贷或者房产的价值是否会影响原有夫妻共同的生活。如果房产对原有生活影响不大,且夫妻双方同意,那么离婚后该房产的归属应该归个人名下。
总之,在离婚协议中就房产的归属问题,首要原则就是要夫妻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并且协议要经过公正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只要双方都同意遵守协议,那么夫妻离婚后就不会出现房产争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