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约定双方离婚后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方面的协议。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父母双方都有权与未成年子女建立亲密关系,双方有义务履行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责任。因此,在离婚协议书中也应当包括子女的探视权。
具体来讲,离婚协议书中对于子女的探视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首先是探视时间。离婚协议书应当规定父母双方探视子女的时间,以避免产生纷争。其次是探视地点。为了方便父母双方看望子女,协议书中应当规定探视地点以方便管理。最后是其他注意事项。如何处理节假日、寒暑假等长时间探视等问题都应被明确规定。
当然,离婚协议书中的残缺和不完善也可能导致探视权受到侵害。因此,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协议书时,应当充分考虑子女利益,尽可能地规定子女探视权,避免造成对子女的伤害。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可以寻求法院的帮助解决。
总之,离婚协议书中应当规定子女探视权,这是父母责任与义务的必然体现。双方应当尽可能地妥善处理子女的抚养问题,尊重子女的权利,在维护家庭利益的同时,也不应让离婚给子女带来过多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