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期限是指政府在拆迁之后,为被拆迁户提供的一种安置方式,向被拆迁户提供与其之前住房面积和性质相同的住房,以满足其住房的正常生活需求。对于拆迁安置房期限的规定,按照国家标准,一般情况下是给予被拆迁户的安置房产权期限不少于70年,在此期限内被拆迁户可以享有与物业所有者相同的权益,可以居住、出租、买卖等等。而在一些其他特殊的情况下,如城市改造等需要特殊解决的情况,政府也会拟定一些有效的安置计划。在这种情况下,拆迁安置房期限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会定期进行评估,以避免产生长期闲置或者对拆迁房屋进行非法获利等情况的发生。需要注意的是,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权益,以及期限等方面的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被拆迁户在签订协议之前应该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并通过法律渠道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