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不动产证是指在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征地拆迁等大规模房地产开发中,政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征收房屋土地后,针对被征收人提供的安置房产生效的房屋产权证明。该类不动产证的发放,旨在满足被拆迁人的住房需求,同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不动产证具有相应的有效期限。根据相关规定,该种不动产证明书的有效期为20年,届满时需要办理换证。不过,在具体实现过程中,有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果因为城市建设或者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注销或取消原有的拆迁安置不动产证,则政府应当按照规定向被征收人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和安置方案。
此外,在拆迁安置不动产证的有效期内,被征收人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保管随身携带卡:被征收人在进行财产交割时,需要携带实名制卡片,用于证明被征收人身份以及拆迁安置不动产证的真实性。因此,被征收人应当仔细保管该卡片,避免遗失或者损坏。
2.及时维护房屋:被征收人应当按照安置协议中的规定,及时对安置房屋进行维护和保养。如果因为被征收人的原因导致安置房屋使用寿命缩短或者造成安全隐患,政府有权利取消拆迁安置不动产证。
3.主动负责年检:被征收人在拆迁安置不动产证的有效期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定期进行不动产登记和年检工作。如果被征收人没有按照规定主动进行年检,则政府有权利注销或者取消拆迁安置不动产证。
总之,拆迁安置不动产证有期限,被征收人在使用期间需要注意保管证件、维护房屋、及时年检等,以确保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