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在拆迁或重建过程中提供给被拆迁或迁出人员的一种住房保障措施。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属于特定的住房政策范畴,并且有着一定的政策限制,因此是不可以随意转让或出售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的资产性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待:
首先,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问题。在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属于政府或开发商所有,且性质上偏向于公有制。因此,被安置居民只能获得使用权,而未能获得产权。这意味着,这些居民不具备将拆迁安置房产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由于房屋产权是我们国家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因此,拆迁安置房在产权上的限制是非常明确的。
其次,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期限问题。通常情况下,政府或开发商会规定拆迁安置房的使用期限,一般为20年左右。使用期限后,被安置居民需要将房源归还给政府或开发商。因此,对于这些居民来说,他们虽然有使用权,但并没有任何产权上的权利,以及价值上的保障,因此更难以将其转让或出售。
最后,拆迁安置房的法律属性问题。拆迁安置房是政府为了保障居民的基本居住需要而建设的住房,与普通商品房不同。其具有强烈的公益属性和法律属性,因此,在使用和转让时具有较多的限制。
总之,拆迁安置房是受到政策和法律限制的,无法随意转让或出售。不过,在实际执行中,有些地方也会出现部分居民通过非法手段将拆迁安置房转让或出售的情况。这些行为会对政府和其他需要住房保障的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应严格禁止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