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赠与协议是建立在双方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的合同。一旦双方签署了协议,在不违反互相的权利和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协议就已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反悔。
但是,如果某一方在签署协议之前被欺骗或者误导,或者签署协议时出现了迫不得已的情况,那么这个协议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例如,如果房主在签署协议时被开发商威胁到不得已签署,那么这个协议的有效性就会受到质疑。
此外,如果双方之间出现了协议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一方违约的情况,也可能会导致协议的无效化。另外,如果其中一方疏忽未具备法定代表人的资格,签署协议时是无效的。
总之,拆迁赠与协议签署后,不是随意可以反悔的。但是,如果协议受到合法权利的侵犯或者出现违约情况,那么反悔可能是必然的结果。在谈判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