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书中,彩礼、三金是否退还是一项重要的协议内容。对于不退还彩礼和三金的情况,需要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的规定,以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
一、彩礼不退规定
1. 前提条件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是否存在彩礼退还的前提条件。如果存在前提条件,需要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规定。例如:
彩礼不退还,前提条件是双方自愿离婚,没有一方强迫离婚行为及欺诈等行为。
2. 彩礼不退的原因
其次需要说明彩礼不退还的原因。例如:
彩礼不退还,原因是由于彩礼是一种婚姻习俗,而双方自愿离婚,则婚姻习俗无法履行,因此不予退还。
3. 彩礼不退的金额
最后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彩礼的具体金额和不退还的原因。例如:
根据当地婚姻习俗,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了10万元彩礼,由于双方自愿离婚,因此不予退还。
二、三金不退规定
1. 前提条件
同样需要明确三金的退还前提条件,如果有前提条件,需要在协议书中进行明确规定。例如:
三金不退还,前提条件是双方自愿离婚,没有一方强迫离婚行为及欺诈等行为。
2. 三金不退的原因
需要说明三金不退还的原因,例如:
三金不退还,原因是由于三金代表着婚姻的实质内容,例如住房、车辆等资产,双方自愿离婚,意味着婚姻实质上已经不存在了,因此无法退还。
3. 三金不退的具体内容
需要在协议书中明确规定三金的具体内容。例如:
甲方向乙方支付了一种房产预付款,现在还没有最终产权证明,预付款金额为30万元,另外向乙方支付了一辆车款20万元,以及婚前存款50万元,以上三种情况均不予退还。
总之,在协议书中规定不退还彩礼、三金等情况时,需要尽量明确、具体,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