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都是刑法中的经济犯罪罪名,都属于公共财产领域的犯罪类型。贪污罪是指非法占有,挪用公款罪则是指擅自使用或占有公共财产。两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贪污罪涉及到私人占有,而挪用公款罪则涉及到公共财产的利益侵犯。
贪污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在担任职务期间,以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之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危害十分严重,可以导致公共资源被侵占、社会财富被掏空、损害国家和群众的利益,因此惩处起来也比较严厉。
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是行为人在职务上经手、管理、保管的公共财物,擅自挪用或者占有使用的行为。挪用公款罪相对于贪污罪而言,对公共财产的危害稍低一些,但是对于公共权力和公共财产的信誉形象的影响同样不容忽视。在惩处上,挪用公款罪的量刑通常比贪污罪稍轻一些。
总体来说,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都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经济犯罪行为,都属于破坏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稳定的行为。然而,貌似是所有一般人都知道,被指控为贪污罪会比被指控为挪用公款罪更加严重。因为在量刑上,贪污罪相比挪用公款罪有更高的刑罚上限,而且贪污罪行为的恶性和罪名的严重性比挪用公款罪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