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改姓名的协议是有效的。根据中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夫妻双方有权对自己的姓名选择权行使约定自由。因此,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可以就其中一方改名达成协议,也可以在离婚后双方达成一致后就这一方面签订协议。
在协议上,双方要详细阐述改名的原因,以及确定修改的姓名。但是,改名协议需要经过司法认证,具体操作流程可咨询相关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离婚后改名需谨慎。一旦改名,将不得不重新申请护照、身份证、银行卡等一系列的证明文件,这将不仅花费大量时间和金钱,还会涉及一系列的麻烦与隐患。在改名之前,应该充分考虑是否有必要以及一旦更改后可能带来的后果,做到慎重决策。
总之,离婚后改名协议是有效的,但在签订协议之前需充分考虑利弊,并在协议签署后经过司法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