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改姓名是有效的。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随意选择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改用对方的姓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提交申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办理。因此,离婚协议中约定改姓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离婚时双方达成的一份协议,是一种合法的文书约定,双方在签署协议的过程中就确定了各自的离婚后生活方式,其中涉及的所有规定都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改姓名,则改姓对双方来说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
一般来说,改姓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且申请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等证件。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确定了改姓的约定,那么双方只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去提交相关申请就可以办理改姓手续。
总的来说,离婚协议中约定改姓名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改姓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并且提交必要材料,否则可能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同时,更重要的是,双方在签署协议时应当认真考虑自己的利益和未来生活状况,确保做出的约定都是自己可以接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