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的协议书,其目的是规定离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配、子女抚养、赡养等事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离婚协议书需要经过有行政权力的机构(如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公证处等)的公证或盖章确认。
村委会作为基层的行政机构,是具有行政职能的组织。在离婚协议书中,夫妻双方需要注明自己的住址,一般是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因此,村委会是具有证明房屋和户口的权力,对于协议的真实性和具体细节有较充分的了解,因此,当你签署协议书以后,需要到当地的村委会进行确认和盖章。 村委会的盖章是对离婚协议书的有效证明,可以在离婚案件中起到关键作用。
总之,离婚协议书是离婚时不可缺少的文件,需要夫妻双方认真考虑并确定好其中的内容,避免出现纠纷或不必要的争执。同时,确认和盖章也是必不可少的,村委会的确认和盖章可以让离婚协议书具有更加法律效应,保证夫妻双方权益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