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以签订家务补偿协议,但具体的内容和条款应由双方协商并遵循相关法规制定。家务补偿协议实际上是离婚协议的一部分,它主要是指由离婚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经济费用作为家务劳动的补偿。
在制定家务补偿协议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 家庭财产、收入和支出情况:家务补偿协议应当结合家庭财产、收入和支出情况来制定,以确保各方的合理权益不受侵害。
2. 家务劳动时长、质量:家务补偿协议需要考虑离婚双方在婚姻期间所承担的家务劳动时长和质量,以此为依据来确定补偿数额。
3. 社会常规价值:家务补偿协议在制订时应考虑社会常规价值,不可使用无效或不合理的补偿标准。
4. 子女抚养问题:若离婚有未成年子女,家务补偿协议也应考虑到子女抚养问题,并制定有关规定。
总之,离婚家务补偿协议需要遵循相关法规,并由离婚双方协商制定。在实践中,协议应考虑各方的实际情况,保证合理化、合法化、科学化,并在协议中确立好双方的合理权益,出发点是为了双方都能在离婚后遵从规定生活得更加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