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家务补偿金的具体数额视情况而定,因为家务补偿金的数额并无固定的标准。一般来说,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中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为另一方及家庭付出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那么离婚时就可以要求对方给出家务补偿金。家务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依据法院裁决。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在婚姻期间结婚时间较短,子女数目较少,那么家务补偿金数额就会相应较低;反之,如果婚姻时间较长,夫妻双方也共育了多个子女,那么家务补偿金就应该相应较高。此外,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得收入和物质财产等情况也会影响家务补偿金的数额。总之,家务补偿金的数额应该是双方在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共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