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法拥有法定的选择抚养权的,因为判断抚养权归属的标准是以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为依据,而未成年人尚未具备充分的心智能力,无法作出自主选择的决定。
在中国,未成年人的抚养权通常由父母或监护人担任,而当父母离婚或出现家庭矛盾时,法院会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以决定抚养权的归属。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未成年人的生活环境、教育情况、家庭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以确保未成年人的生活和发展得到充分的保障。
因此,对于6岁的小孩来说,他们无法自主选择抚养权的归属。家长和监护人需要考虑到孩子的利益,为他们设置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以保证他们能够健康成长。如果父母存在争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最佳利益始终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