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开的离婚协议是一种经过居委会和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离婚方式。但是,可能会存在一些法律风险和不确定性。因此,它并不能保证完全有效。
首先,离婚是涉及家庭财产和抚养孩子等复杂的问题,并且需要遵守相关法规。如果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存在误解或争议,那么居委会开出的协议并不能保证合法有效。
其次,居委会对法律条文掌握的比较浅显,并不算最为专业的离婚仲裁机构。因此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向更专业的法律机构申请裁决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
最后,在离婚协议中,可能会存在欠缺或有争议的内容,如财产分割和抚养费用等。离婚双方后期可能会发生分歧,并会无法达到一个沟通的效果。
因此,居委会开出的离婚协议对于离婚双方而言是有用的,因为它能够提供一个形式上充分的协议。但是,在处理家庭纠纷时,建议找到更专业的机构来指导和协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