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官、仲裁员或调解员:
我们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不可调和,申请离婚,经共同协商,达成以下离婚协议:
一、财产分割
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对已有的财产做出分配规定,双方无异议。具体分配如下:
1、房产分割:双方现有的房产均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由于妻方职业特殊,工作所需住房,因此双方协商一致,由妻方留下房产。夫方须将房产的一半的价值作为补偿金支付给妻方。
2、车辆分割:双方现有的车辆均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分。由于夫方职业需要,因此双方协商一致,由夫方留下车辆。夫方须将车辆的一半的价值作为补偿金支付给妻方。
3、银行存款分割:夫妻双方各自拥有的银行存款,不做强制平分,由双方自由支配。
4、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分割:夫妻双方各自拥有的股票、基金等投资收益,不做强制平分,由双方自由支配。
二、子女抚养
1、子女抚养权:离婚后,子女的抚养权原则上归属于妻方。妻方将尽可能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条件给予孩子。
2、生活费用:双方应按照实际经济状况,按月支付子女的生活费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得到对方的理解和支持。
3、节假日抚养:节假日的抚养,双方应协商分配时间,以保证孩子平安幸福。
4、教育费用:双方应根据孩子的需求,协商分担教育费用。
三、其他事项
1、离婚前至今的债务,各自归还;
2、离婚协议的时效性和执行方式;
3、双方及子女的姓名等其他事项。
在此,我们夫妻双方郑重声明:以上协议各方均自愿达成,不存在强迫、欺诈、虚假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的情况,各方已充分协商,共同履行此协议。如有违背,自愿接受法律制裁。
以上协议经夫妻双方自愿订立并签字确认,具有法律效力。
特此声明!
申请离婚人:(签名)
申请离婚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