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下,未婚双方也可以被判定为抚养权的争议方。在法律的层面上,婚姻不在必要的前提条件之中,而是双方的共同责任和担当。因此,如果未婚双方在育儿方面产生了分歧,也应当受到法律的调节和裁决。
当然,在裁决的过程中,法官也会考虑双方的实际情况和育儿能力,而不是仅仅以婚姻状况来判断。在判定上,更关键的是看哪一方会对孩子的成长和福利产生更积极的影响。比如,如果父亲更有能力照顾孩子,那么未婚双方可以被判定为父亲拥有抚养权。
此外,对于未婚双方的抚养纠纷,建议双方在法院处理争议之前,先通过协商和调解解决分歧。双方可以到社区调解中心或者民间调解机构进行协商,尽最大努力达成一致,减少对孩子的影响和伤害。如果调解无法解决争议,再申请法院的调解或者仲裁,最终如果仍无法达成一致,再由法院判断并判定双方的抚养权归属。
总之,未婚双方同样可以被判定为抚养权的争议方,而判定的关键是以孩子的最大福利为出发点进行裁决。在争议处理中,建议双方先通过协商和调解的方式解决分歧,减少对孩子的伤害和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