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双方在离婚过程中达成的一种协议,其中包括财产的分配、子女的抚养等内容。在离婚协议中,房产往往是重要的争议焦点之一。那么,离婚协议房子归谁的约定到底是否管用呢?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协议本身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在法律上,夫妻离婚时,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自主约定财产分配、负担债务、抚养子女等事项,这些约定具有合同效力。如果离婚协议经过正常手续签订并履行,双方一般不会因此产生争议。
但是,如果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与法律规定不符合,协议中某些条款无效。例如,离婚协议中规定将过高的财产划分给一方,或者规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子女抚养方式等。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达成协议,其约定也不能免除法律的规范。
此外,如果离婚协议中对房产权的约定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需要进行过户手续。如果双方未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该约定也将无效。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在涉及到房产的约定时,其效力与内容都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真正管用。为避免以后的纠纷,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慎重考虑,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同时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