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的房子一般不可以转卖,因为这些房子是政府为了弥补被征收者的损失,按照《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被征收者的一种补偿形式。拆迁安置房的产权归属于房屋被征收人,但该房屋往往被限制了流转和转让。
首先,拆迁安置房屋的产权有一定的限制。据国土资源部规定,拆迁安置房屋的初始所有权只能有房屋被征收人拥有,禁止转让、转租、抵押,禁止从事与安置功能不符的使用。如果想要出售,必须先由政府回购,再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转让。
其次,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价格一般是按照当地房地产市场价格的70%-80%左右进行补偿的,比市场价格低很多,如果转卖的话往往难以获得利润。
最后 ,拆迁安置房屋往往是为了弥补被征收者的损失而得到的,这些房子的初补偿目的是用于被征收者个人居住,转卖不仅违背了红线规定,而且也很难达到原本的目的。
当然,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可能会允许拆迁安置房的转让,比如某些城市政策允许将拆迁房转让给其他拆迁户,或者出现紧急情况时,政府允许转让,但需要经过严格审批和审核,而且市场上的流通性也不高。
总之,除非政府明确允许其转让,否则拆迁安置房很难转卖,购买者在购买前应该了解相关政策和法规,避免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