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基地一般是由政府为了解决城市发展和改善民生而划拨给被拆迁人的,因此其性质属于国有土地。按照法律规定,国有土地是不动产,不得转让。因此,对于拆迁安置基地是否能转卖这个问题,回答是不能。
首先,拆迁安置基地是属于公共资源,必须依法合规使用。一旦私自转卖,轻则被收回,重则涉嫌违法,法律责任由转卖者承担。其次,政府将土地划拨给被拆迁人时就有明确的用途和使用期限,如果将基地转卖给他人,就有可能影响到政府的规划和安置计划,给城市发展带来不良影响。
尽管不能转卖,但这并不意味着拆迁安置基地没有价值。政府的规划和城市发展会对基地的价值产生积极的影响,而且在基地上进行合法的经济活动也能够获得相应的收益。因此,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租赁或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的方式合理利用基地资源,从而获得经济利益。
总之,拆迁安置基地属于公共资源,不能转卖,但合法利用可以获得经济效益。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基地的重要性、规划性以及合法使用,不要因一时的眼前利益而私自进行不良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