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是离婚程序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记录了离婚双方的协议内容,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赡养等协议内容。由于这份文件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的协议,因此在离婚程序中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份证明文件。
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需要存档,但存档地点并没有严格的规定。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书可以存放在当事人或其委托他人的手中,也可以存放在相关的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中等。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般情况下离婚双方都会选择将离婚协议书存放在具有公信力的机构中,如当地的人民法院或公证处等。双方也可以选择将协议书存放在双方约定的机构中,如有第三方介入的调解机构,双方律师协同存储等。
总之,离婚协议书存档并没有固定的规定,主要取决于双方的协商和选择。但无论选择何种存档方式,保证离婚协议书存档和保存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是双方需要共同注意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