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权和改名字都是孩子的法定权利,但是两者之间并没有直接关联。抚养权是指父母或监护人对孩子生活和教育的负责权利,通常与孩子的居住地相关。改名字则是指给孩子取一个与出生时的名字不同的名字。
在某些情况下,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的人可以通过法律程序申请更改孩子的姓名。例如,如果孩子的父母离婚,抚养权被授予其中一方,但另一方的姓氏与孩子不同,那么抚养权的一方可以申请更改孩子的姓名,以使孩子的姓名与其抚养人的姓氏一致。
然而,这种情况下的更名通常需要经过法律程序和法庭的批准,在批准前要考虑必要的法律程序和相关法规等。同时,更改孩子的姓名也需要考虑其他涉及到家庭和社交生活等方面的因素,以便更好地保护孩子的感受和利益。
总之,抚养权和更改姓名是两个不同的法定权利,一般情况下,需要分别考虑。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更改孩子的姓名与拥有抚养权的人的姓氏一致,方可进行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