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是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合法的离婚方式,其主要特点是双方自愿协商达成离婚意愿并确定相应的离婚协议书,其效力与其他方式的离婚相当,因此理论上是不需要诉讼程序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因素都可能导致协议离婚协议生效困难,例如离婚协议的内容过于复杂,离婚双方情感认知不一致,离婚双方存在重大财产分割争议等。这些情况下,协议离婚的效力可能会受到折扣,由此可能需要考虑通过起诉程序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协议离婚的方案对一方存在损失,并且双方协商无法解决,可以通过调解或者起诉来解决。首先,离婚诉讼通常是由一方提起,这意味着另一方需要参与整个诉讼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责任;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离婚协议存在一些违法或不公平的条款,协议离婚将会被视为无效,而诉讼则能够防止因为协议离婚存在的缺陷或不完善的问题;最后,对于财产分割等争议问题,通过诉讼程序的调解,可以更加公正地解决争议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因此,虽然协议离婚是一种可以省去诉讼程序来解决的离婚方式,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协议离婚的具体协议内容存在问题或是离婚双方感情破裂导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通过起诉的方式可以更好地保障各方合法权益,并解决各种离婚协议产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