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是指因为政府行为,如城市更新、公共建设、企事业单位迁址等导致土地增值,在拆迁或征收后,需要企业或个人按规定纳缴给国家的一种税费。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为:
1、地价差额=当前土地市场价值-取得土地时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挂牌价或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款(根据不同地区土地价值不同,这个值会有所不同)。
2、应税所得额=地价差额×土地增值税税率。
3、土地增值税=应税所得额×土地增值税税率。
通常情况下,拆迁安置土增税的税率是按照当前所在城市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全国土地增值税税率表》来确定,税率可能会不同,但是计算公式是一样的。
最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如果拆迁安置纳税人在取得土地时未按规定支付出让金或挂牌价等,或者在土地使用权出售或转让中存在税务违法行为,那么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税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缴欠缴土地增值税以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罚款等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