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房并不是集体户口。尽管拆迁安置房是由政府或开发商为了符合城市规划、满足市民居住需求而提供的住房,但是其与集体户口并没有直接的关系。集体户口是指以村或者社区为单位进行户口登记的方式,而拆迁安置房只是一个居住的空间,个人或者家庭可以享有使用权,但并不带有集体户口的属性。
拥有拆迁安置房并不意味着自动获得户口,只有在户口迁移的时候才会与户口挂钩。如果个人或家庭要迁移户口,需要通过具体的程序和流程办理。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提供一系列的证明文件和材料,包括拆迁补偿、拆迁协议、房屋产权证明等等。通过这样的步骤,个人或家庭才能获得新的户口。
总之,拆迁安置房并不是集体户口,居住在拆迁安置房中的人需要通过特定的程序和流程申请户口迁移。即便已经拥有了拆迁安置房,还需要依据户籍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办理户口相关手续,才能享受到其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