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共财产占为己有或私用的行为。该罪行严重损害了国家和社会的利益,破坏了公平正义,应予以追究和处罚。那么挪用公款罪的起点是多少呢?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依据挪用金额大小而定的。一般来说,挪用公款罪的起点金额是在两千元以上。具体标准如下:
1.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即挪用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2. 挪用公款数额较小的,即挪用数额在两千元以上但不满10万元的,应当以扰乱经济秩序罪或者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3. 挪用公款数额较少的,即挪用数额在两千元以下的,应当以违反财经管理规定罪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起点金额为两千元以上,但这并不是说挪用金额较小的就不会被追究和处罚。实际上,挪用公款罪的主要犯罪动机是谋取私利,因此只要存在挪用行为,不论数额大小,都应当按照刑法规定进行追究和处罚。
总之,挪用公款罪的起点金额是两千元以上,但在实际执行中,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裁量,确保各类违法行为都能受到相应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