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抚养费变更协议
甲方:(离婚方之一)
乙方:(离婚方之二,或未离婚之第三方)
鉴于甲方与乙方(前)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甲方需要继续支付子女抚养费用,但由于双方生活、工作、经济等情况的变化,原协议中的抚养费金额需要进行调整协商,故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协议生效
1.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2 如因任何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执行,双方如同未签署本协议一样。
1.3 本协议不影响双方继续对其他相关事项进行协商。
二、抚养费金额调整
2.1 根据双方经济状况变化,甲方每月应支付的子女抚养费将变更为(具体金额填写)元。
2.2 离婚子女之外的生活支出如医疗、教育等费用将由双方按照比例分担。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3.1 甲方应于每月(日期)前将抚养费支付至乙方提供的(开户行及账号信息),直至子女完成学业或自行生活能力到达法定年龄止。
3.2 在乙方更改银行账户或联系方式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3.3 甲方的抚养费应当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任何形式的拖欠将被视为违约。
3.4 如出现特殊情况,甲方可与乙方协商调整付款时间。
四、互相协助
4.1 双方应协助保证子女的日常生活需求,关心其身心健康发展。
4.2 如有重大变化,应及时告知对方。
五、违约责任
5.1 如任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如双方均违约,则依法解决。
六、其他
6.1 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生效,适用于法律法规规定之范围内。
6.2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6.3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字: 日期:
乙方:
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