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其严重性在于不仅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而且背离了公职人员的职责所在。因此,挪用公款的行为首先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也需要担负赔偿损失等责任。而在此背景下,关于是否需要给挪用公款者发工资的问题,应该作出明确的回答。
首先,挪用公款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其行为不仅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同时也会得到公司或组织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措施,失去工作收入的保障对于挪用公款者来说也是不可避免的。其次,挪用公款不仅是对公共财产的侵犯,同时也是对职业道德的背叛,违反了公职人员所应遵守的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准则,违反工作单位的规定行为,其应该被追究责任,而非得到工资的保障。
当然,如果挪用公款属于集体行为,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集体挪用公款,则其内部关系也应该由公司自行解决。但是无论是哪种情况,挪用公款者都不应该有从公司或组织那里得到工资的权利。
综上所述,挪用公款不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应该被解除劳动合同,失去工作收入的保障,因此其不应该有从公司或组织那里得到工资的权利。公司应该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加强监督,确保公共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这对于公司自身的发展和员工的职业操守都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