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婚姻法规定了离婚的基本程序和权利义务,其中包括夫妻财产的分割。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可以就分割财产达成自愿性协议。而对于房产证是否能改名,则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首先,如果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产的分割方式和产权归属,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那么可以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房产证的变更,使其与协议所约定的内容一致。这需要夫妻双方签署离婚协议,并去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申请变更。
其次,如果离婚协议中未约定房产的分割方式或产权归属,夫妻双方需要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并在诉讼过程中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后,可以将协议提交至法院审批,最后在房产所在地的房管局办理房产的变更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未就房产的分割达成一致,也未能在离婚诉讼过程中达成协议,那么房产的变更手续将非常困难。这时,需要夫妻双方到法院起诉财产分割纠纷,并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分割决定。
总之,离婚协议能否改变房产证的名字,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并签署了离婚协议,则可以通过办理手续实现房产证的变更。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则需要通过法院进行裁决。因此,夫妻离婚时应该注意对财产的分割约定,避免出现纠纷,保障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