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的,谁出抚养费并不代表谁就拥有抚养权。在法律上,抚养权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权利,不同于支付抚养费这一义务。抚养权是指对儿童或未成年人进行教育、保健、监护、照料等方面的权利,涉及到权利人的身份、能力、职责、权益等众多方面。而支付抚养费只是父母的一种法律义务,其主要目的是为了支持抚养儿童所需的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费用。因此,支付抚养费并不等同于拥有抚养权。
在决定抚养权问题时,法院会以保护儿童的利益为首要考虑因素,根据父母的个人情况、抚养能力、意愿等,综合考虑决定抚养权归属。如果父母不能达成共识,法院会进行调解、斡旋,必要时会安排心理咨询等专业人员参与解决。如果仍无法协商,法院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儿童生活、学习等情况,进一步确定抚养权归属。在这个过程中,支付抚养费是否按时足额地支付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并不决定抚养权的归属。
因此,谁出抚养费并不代表谁就有抚养权。抚养权的归属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因素的综合问题,需要在法律程序和专业人员的协助下进行判断和决定。在争取抚养权的过程中,父母双方应当倾听儿童的声音,以儿童的利益为重,尽力协商达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