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利用公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使用或者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我国,挪用公款是一种非常严重的行为,因为这种行为不仅直接损害了国家的经济利益,而且也破坏了公务员的形象和公众的信任.
首先,挪用公款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利用公务上的便利来占用公款。这就意味着仅仅利用个人财产去资助公共事业或是个人的亲友并不被认为是挪用公款。一般情况下,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或利用公务上的便利,个人才有可能访问公款。因此,这是挪用公款的第一个限制条件。
其次,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必须涉及到非法占有和使用公共财物的行为。举例来说,在公务上使用公款购买自己的车辆或者住房,购买奢侈品或进行赌博等行为都被视为挪用公款。这一点需要与其他问题进行区分。
第三,挪用公款必须存在一定程度的行为故意或者过失。这就意味着,如果工作人员在公务上出现失误或者不当行为,但仍然在法律的规定范围内,那么他们的行为通常不被认为是挪用公款行为。
总结来说,挪用公款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需要满足三个限制条件: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利用公务上的便利、存在非法占有和使用公共财物的行为、并且有一定程度的行为故意或过失。只有在满足以上三个限制条件后,才能被认定为挪用公款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