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我(原告的姓名),因离异与前夫(被告的姓名)共同抚养儿女,但自离婚以来,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导致儿女生活质量低下。在此,我以变更抚养权的方式,向贵院提出申请。
一、事实和理由
(一)事实
1.离婚协议的约定:离婚协议中规定由我和被告共同抚养儿女,并分别承担一定比例的抚养费用。
2.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自离婚至今,被告没有按照协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导致儿女生活质量低下,而我一人承担了儿女的生活费用。
3.儿女的生活环境:由于我从事工作较稳定,经济条件相对稳定,可以给儿女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被告经济状况不稳定,无法为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理由
我认为申请变更抚养权的理由如下:
1.基于儿童最大利益原则: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婚姻法》,父母对儿童的抚养应当以儿童的最大利益为原则,被告不履行抚养义务,有损儿童的健康成长,应当进行变更抚养权。
2.我能够更好地提供抚养:基于我较为稳定的工作和经济状况,能够更好地提供儿童的生活、教育和培养,更符合儿童的最大利益原则。
3.被告经济状况不佳:被告长期没有按照协议约定承担抚养费用,可能是由于经济状况不佳所致,而我能够在经济条件相对优越的情况下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教育,所以应当变更抚养权。
二、申请变更抚养权
1.申请变更抚养权:基于上述理由,我申请变更抚养权,将儿童的抚养权变更为我的抚养。
2.变更抚养权的效力:希望法院能够判决被告放弃儿童的抚养权,由我单独承担儿童的抚养义务,并由被告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抚养费用,保障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其他要求
1.协助费用规定:希望法院在判决中规定被告应当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补贴我在抚养儿童方面的合理支出。
2.其他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我将另行申请相关内容。
此致
敬礼!
原告:(你的签名、姓名)
(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