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办公是一种违法行为,尤其在公职人员中是一种非常不道德甚至犯罪的行为。在国家法律中,挪用公款被严格禁止,并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当一个人在其工作职责范围内,将公款用于自己的个人利益或用于其他与自己工作职责无关的用途,就被视为挪用公款。这种行为会对公共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害,损害了公民的权益和财产。因此,挪用公款办公被视为一种犯罪行为。
然而,挪用公款的确切犯罪形式需要根据具体犯罪程度、挪用金额和用途等情况来确定。在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可能会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腐败犯罪或渎职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职人员占有、盗用、挪用公共财物,情节较轻的可以处以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重的则可以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而腐败犯罪则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量取得非法利益的行为,其罪严重性可更加严重,可以判处较长的刑期。当挪用公款达到一定程度,形成了构成渎职罪的情况时,则可以按照渎职罪的相关规定处罚。
总之,公款是公民共同的财产,公职人员应当保护和正确使用这些公款,并为公民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挪用公款办公不仅违反了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还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因此,从道德和法律上来说,任何挪用公款的行为都是不能容忍的,必须受到严格监管和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