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其职权或地位之便,将公共财产用于个人的支配,侵吞、盗窃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国家和人民的财产利益,是一种罪行。
挪用公款几个月不还就构成犯罪,具体的认定标准是视挪用公款的金额大小和具体情况而定。根据我国的《刑法》,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的,即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面临的刑罚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即10万元以上的,面临的刑罚是3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如果挪用公款数额较小,即5000元以下的,也构成犯罪,但一般情况下不予以立案追究。
挪用公款不仅是一种行为,更是犯罪的行为,它损害了公共利益和公民权益,也损害了挪用者个人的形象和声誉。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才能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同时,我们也应该加强对于挪用公款的防控,加强对于公共财产的保护,减少挪用公款的发生。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共财产的安全和人民的财产权益的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