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是指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将其管理、保管或使用的国家、集体或者公民的财物侵占为己有或者挪作他用的行为,属于腐败行为。根据我国法律,挪用公款属于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首先,挪用公款属于犯罪行为。我国《刑法》明确规定,挪用公款罪是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犯罪构成要件的侵占罪。罪名是挪用公款罪,罪行主体是任何公职人员和其他行使公共职务的人员。这一罪名既是保护国家和公共利益的需要,同时也保护了人民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秩序。
其次,根据我国法律,对挪用公款行为人定罪处罚。如果挪用公款数额巨大,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的,可按照贪污罪的数罪并罚原则进行惩处。对于挪用公款的行为人,应当以盗窃、职务侵占罪、贪污罪等名义进行刑事追究,并依法从严惩处,以起到震慑司法效果,维护秩序和公正。
最后,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系列惩治和防止腐败的措施,如全面推行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建立反腐败机构和制定腐败行为打击法律等。这些措施都有利于挫败腐败分子的猖獗之气,阻止他们的行为,使公共财产得到更好的锤炼,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大保障。
总之,挪用公款是一种违法行为,属于犯罪,并且法律规定对此类行为人必须进行严厉打击和追究,以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安宁平稳。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监管财务管理,加强监督,遏制腐败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树立法制意识,促进法制建设的全面和有序发展。